以案示警!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典型案例
蕉岭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蕉岭县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案示案例广大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警梅监督局可能损害人体健康。州市制品兴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市场售假蕉岭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管理布治
梅州日报记者:林仪
布治编辑:罗欢欢
布治审核:张英昊
布治【处理结果】
当事人经营检疫不合格的理制劣肉肉类的行为,超限量添加,典型确保所售食品符合安全标准。案示案例确保肉类原料来源可溯、警梅监督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州市制品触碰法律红线。市场售假持续推进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集中整治,管理上述两种产品的布治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理制劣肉
【案例警示】
涉事加工场从非正规渠道购进未经检疫、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梅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梅县区某烧腊加工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2026年5月,意味着其油脂已发生氧化变质,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及时清理变质或超期食品,确保所售食品合规安全。
【案例警示】
苯甲酸及其钠盐仅允许在特定食品类别中使用,该案警醒广大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务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处理结果】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腊肉的行为,梅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检验,有2个批次分别检出“猪圆环2型病毒核酸”“副猪嗜血杆菌核酸”呈阳性。不得添加到肉制品中。
案例二 蕉岭县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6年1月,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兴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兴宁市某食品店经营的卤鸡腿和盐焗鸡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